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利用光力系统实现非互易频率转换******
记者10日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悉,该校郭光灿院士团队的董春华教授研究组通过光辐射压力实现两光学模式和两机械模式间的相互作用,进而实现了任意两模式间全光控的非互易频率转换。该研究成果日前发表在国际期刊《物理评论快报》上。
光学和声学非互易器件在构建基于光子和声子的信息处理和传感系统中是非常重要的元器件。虽然磁诱导非互易已广泛应用于分立光学非互易器件,但在器件集成化方面仍面临挑战。同时,磁诱导声学非互易由于效应较弱,也难以实现集成的声学非互易器件。腔光力学系统是实现无磁非互易的有效系统之一,在之前的工作中研究组已经演示了基于腔光力相互作用的无磁光学环形器。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研究组研究了单个微腔中光子和声子的非互易转换。利用两个光学模式和两个机械模式通过光力相互作用构成闭环四模元格,这四个模式具有完全不同的频率,分别为388THz、309THz、117MHz和79MHz。研究组演示了四个模式中任意两个节点之间的非互易转换,包括声子—声子(MHz—MHz)、光子—光子(THz—THz)和光子—声子(THz—MHz)的非互易转换。该非互易转换的原理正是利用光力微腔中的多个模式构建人工规范场,通过控制光的相位实现规范场中几何相位,从而可以实现全光控制的灵活的非互易转换。接下来,在该元格中引入第三个机械模式,实现了声子环形器,该环形器的方向受两个独立的控制光相位决定。
据悉,这一研究结果可以推广到微腔内其他的光学模式和机械模式,构建更多节点的混合网络,实现信息在混合网络中的单向传输,这在通讯和信息处理领域具有潜在的应用,特别是在光学波分复用网络和用于连接不同频率下工作的分立量子系统。(记者吴长锋)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